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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假期没有更新我的博客了,现在该伸伸懒腰,重新开始新的学期了!
好像与世隔绝了很久,不过我发现在假期中,我经常浏览的博客的更新速度都同时放慢了脚步,也许这就是学校里的人的一种惰性吧!本打算在考完司法考试之后再恢复以前的生活,现在想象,实在是没有希望,拿起哪本书都是爱不释手啊!真正意义上让我体会了一把爱不释手的含义。一个假期的复习不知道会有什么样的成绩,不过现在这些已经不重要了!今天也是让歇了一个假期的电脑重新地开始工作啦!过完了这个周末,一切冲头开始!
很有意思的一件案件,每天好像都可以见到的广告,至少我没有思考过这其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不过总有出头鸟,现在法院已经有了一审判决,接下去会不会又是一场拉锯战呢?好戏要上演了!全国牙访组到底是个什么性质的机构?在法律的范畴内,它又居何位?“认证”在法律的界定中与牙防组的解释,到底是什么关系?其实,一切的问题都没有解决,何以去认定欺诈消费者。也正是这样,才更加期盼法院给出判决,但是人们一定大失所望,因为在这样棘手的问题面前,法院的态度好想让消费者加了一大棒,驳回起诉。拙见,驳回起诉的原因不能成立。
资料链接(新浪网)
从事多年口腔保健品认证的全国牙防组,遭到法学博士李刚的质疑,李刚要求法院确认乐天木糖醇口香糖包装上使用的“全国牙防组认证”标志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7月14日,北京朝阳法院以全国牙防组与李刚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为由,驳回了李刚的起诉。
李刚对牙防组提出3质疑
7月14日上午,两律师代替李刚出庭,他们起诉了乐天、销售乐天口香糖的物美超市和全国牙防组的上级单位卫生部,但他们在庭上将矛头对准了牙防组。
李刚一方说,全国牙防组以及其内设的“口腔保健用品专家评审委员会”,不具有口腔保健品的认证机构资格。牙防组进行的所谓“认证”,违反了于2003年11月开始实施的《认证认可条例》,据此李刚还提出了对牙防组的三点质疑。
质疑1 收乐天百万余元
李刚一方指出,牙防组是卫生部于1988年批准成立,负责推行口腔保健的专家组织。但由于没有经费来源,牙防组存在18年来,一直与企业投入有所关联,这些关联,违反了“认证机构不得进行有可能影响公正认证的活动”的规定。
通过庭前证据交换,李刚一方看到了乐天公司与牙防组签订的协议。“乐天公司每年给的赞助费就有10万。”另外,此协议还列有乐天公司支付给牙防组的百万元实验费。
质疑2 未经管理部门认可
李刚一方还指出,在全国认证机构的上级管理部门——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下属的认证机构目录中,并没有全国牙防组。也就是说牙防组甚至连“设立认证机构必须经过认监部门的批准”以及“必须具备法人资格”的前提都没有达到。
质疑3 与卫生部存在利害关系
另外根据《认证认可条例》,认证机构不得与行政部门存在利害关系;但牙防组本身就是由卫生部批准成立的,而且疾病控制司的司长还在其中任职。
牙防组称“认证”定义不同
“牙防组的认证工作,与国家现在推行的认证认可条例,不是一个范畴”,代表卫生部出庭的张博学作出了这样的答辩,他的身份是北大口腔医学院预防教研室主任,及牙防组办公室主任。
张博学主任对李刚的起诉核心一言以蔽之,他说:“我们的不妥、不足之处,就在于用了‘认证’这两个字。”按照张博学主任的说法,牙防组的“认证”,并不等于法律上的认证,其含义类似于“认可和推荐”。
张博学主任说,“我们成立的初衷是为了促进口腔产品的推广,李刚不应把牙防组的评价活动,纳入法律规定的认证中去。而且牙防组的认证是按照国际惯例,以科学的方式进行的。”
牙防组一审摆脱官司
在经过一套完整的庭审程序后,法庭宣布休庭10分钟。再次开庭,法官的决定,令旁听席上的人们露出了惊讶的表情。法官口头宣布裁定,驳回李刚对卫生部的起诉,理由是:全国牙防组与李刚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此时,全神贯注应对了120多分钟庭审的张博学主任,对结果表示满意。而李刚一方则表示,他们将暂时抛下另外两个被告乐天和物美,对法官目前有关牙防组的裁定提起上诉。(孙思娅)
■新闻纵深
牙防组撤下“认证”字样
据牙防组办公室主任张博学讲,在对牙防组的质疑发生后不久,他们已经暂停接受对口腔保健产品的认证,而且要求厂家对获得牙防组认证的产品(包括乐天口香糖在内)的包装进行更换。张博学主任以乐天口香糖为例,指出现在印于乐天包装瓶上的牙防组标志已和以往不同,去掉了“认证”字样,而且在广告宣传中,也更换了表述方式。
但记者在乐天木糖醇包装上发现,虽然不见了“全国牙防组”和“认证”等字样,但牙防组众所周知的牙齿标志仍印在乐天口香糖的包装上。
■案情回放
李刚于2005年9月26日,在北京朝阳法院起诉乐天、物美超市和卫生部,他称自己在物美超市购买的乐天木糖醇口香糖上的牙防组认证已过期,并认为牙防组不具备对口腔保健品的认证资格。李刚要求法院确认乐天木糖醇包装上使用的“全国牙防组认证”标志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而牙防组撤下认证标志。
凌晨我是幸运的,因为决定从下半场开始看球,终于德国的小猪很是争气,把进球全部放在了下半场。 中午利用等一个电视节目的广告时间,看到体育频道的世界杯报道。在法国巴黎的香榭丽舍大道,缺少浓重的德国城市的球迷的风味,也许人们早就把8年前的疯狂忘记在九霄云外了。随机采访的法国人中,竟然只有一个人愿意在这儿欣赏比赛,更多的是漠然。难道冠军真的就是这样的吸引力吗?还是外表的平静的之后会是一场爆发呢?内敛谨慎的德国人在向全世界宣告一个事实:那就是我们也会为世界杯而疯狂的。浪漫的法国人怎么突然间收敛了呢?相比之下,意大利罗马的角斗场,压制不住内心激动的意大利迷们则截然相反。一点不受国内足球界的影响,坚强的走到了最后。对阵澳大利亚算是运气,可是在强大的东道主面前,真是显示了自己的风采!
今天注定对于球迷们来说会是一场盛宴!
利用零零散散的时间,读完了这本书《美国宪法的诞生和我们的反思》,作者并不是一位法学学者,所以并没有对一些很专业的方面给与很多的启示,但是正如作者所言,他所想要的只是远远的观赏一些这幅壮丽的画景。
美国宪法至今200多年的时间,只是做了27条修正案,不能不说是法学界200多年的一朵奇葩。反思的问题之一便是:为什么200多年间,这部宪法修改得如此之小?当初的制定者是如此的有远见吗?其实并不是如此,参加制宪会议的美国的国父们,并不是今天我们所见的立法者,个个有着渊博的知识,深厚的法律功底,外加娴熟的实践经验。他们只不过是为了救国而自费聚集在一起进行的对如何生存妥协的产物。没有国家的存在,这也是和一般的国家所走的道路不一致的地方,他们是先立法后建国!而远见的源头在于诸如麦迪逊、富兰克林、梅森、杰斐逊地坚持与反对。能够走到最后相互妥协的产物《联邦宪法》,实属不易。反思之二在于权利的分配与制衡。其实我也一直理所当然的认为三权分立与制衡,西方成熟而特有的产物,是西方国家在治国理念之中的必然之选。可是在制宪会议的过程中,权力的制约却是代表们的心头刃。他们本人都不是权力的拥护者,也不在乎权力在自己掌握之中与否,完全在考虑权力分配给who?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这个大家如何选出来的who会不会最后演变成为君主制?最终导致他们所憎恨的人治。当然,这里有一点不可否认,他们不相信任何人,即使是他们大家全票一致推举出来的华盛顿。反思的第三个问题便是国家结构的设计。在一个还不算国家的国度里,存在的是邦联,这个过程中需要先否定现存的邦联架构还要进一步否认《邦联宪法》,也许不研究美国宪法史的人很难知道这当中的问题,当然包括我在内。与其说是宪法的诞生是个精巧的设计,那么国家架构也是。如何比较邦联与设计中的联邦,大胆的启用新的架构?
只是简单的一些想法。思考不够。
推荐的两本书:《原则与妥协》王希 北京大学2000年版
《辩论:美国制宪会议纪录》詹姆斯.麦迪逊 尹宣译
选择了一个人在大大的客厅里看球,除去是因为不太愿意大家的吵闹,更重要的是我不太愿意去和那个集体在一起。说不好具体的原因,是因为我自己有点个性还是有点问题,还是彼此都还是一种不深的交往。其实我很喜欢黑夜的感觉,面对一张纸,可以乱涂鸦,面对一个屏幕,可以静静看。一种自己安静的状态。
阿根廷和英格兰回家了,差不多相同的凌晨。一下子我想起了沈冰的眼泪和带着沙哑的评述,打开电脑,听着《DON'T CRY FOR ME Argentina 》,我不想再去为任何球队落泪,也不想影响自己的心情,只是希望自己能够将生活中的一些东西平静的看待和处理。可能会是一种中庸的生活方式吧!五星巴西,无语!清楚地记得我看到凌晨四点的时候,卧室里出来的小美女,静静地抱着小猫说是陪着我一起看球,巴西和法国是她的支持球队。一个不懂球从不看球人质问我,这是巴西吗?太没劲!
又演变成一场欧洲杯了!